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申请考察制
北京师范大学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推进博士教育国际化,于2016年开始实施博士申请考察制。
申请考察制是在学生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后,按照原计划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前,进行的一种综合评价与考察制度,旨在规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机制,促进学生个人及学术能力的培养与成长。
申请考察制应用“学内学外、双向评价、多元考察、综合评价”的考核模式,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目前已成为国内新生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操作流程为:院系领导组织学术委员会和导师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业表现、科研基础、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对学生在考核中的表现和学科广度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综合考核后,学生可获得正式录取的资格。
申请考察制对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学术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教育国际化、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的引进实行招生自主权,该校自主选拔的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政策,极大地提升了博士研究生的院校选择及录取率,进一步加强了该校的研究水平和整体实力。
申请考察制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及招生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未来省高校可以借鉴这一制度的优势,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为高质量的博士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做好服务。
同时,随着国家不断加强对高等教育质量和教育国际化的重视,不仅需要高校本身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升,也需要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为高等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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