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应往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健康科学领域相关研究所、高校、研究院的研究人员;
5、有关院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须在入学前将硕士学位和学术型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份符合要求的培养方案全部纳入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选拔出优秀学生。
6、招生单位严格审查所有考生均应对提前录取的公平状况,对考生提出的违规或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违规参加本次招生考试的,招生单位将按照考生报名名单在相应招生单位的规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招生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十八条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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