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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中外合作课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8-28

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中外合作课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在职EMBA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中外合作课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中外合作教育是指中方和外方高校通过协商达成合作的方式,共同参与确定课程体系、培养计划、招生条件和学术制度等各方面,从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教育包含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两种形式。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两种形式的区别。

区别一:主体不同

中外合作专业指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中,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合作衍生的一种教育形式。境内高校为主体,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合作开设的专业。而中外合作办学则是指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办学,在中国境内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区别二:形式不同

中外合作专业是在中国境内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自主招生,依据本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并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中国教育制度与评价体系。而中外合作办学,则是依据中方与外方协商所签订的投资合同或股权合作协议进行办学,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本、硕、博等各类层次的教育。

区别三:监管机构不同

中外合作专业监管机构为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批准和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培养计划和招生条件等方面。而中外合作办学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监管。

中外合作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虽然都是中方和外方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合作的一种形式,但两者的区别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教育形式、监管主体和监管机构等方面。通过了解这些差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外合作教育,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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