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简章摘要
招生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两个方面。基本条件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外语水平证明、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评定等。特殊条件包括工作年限、职业背景等。
特别注意,申请人须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入学前需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语言测试。
招生计划以专业领域为单位进行安排。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计划设置在3个专业领域,计划招生22人。
招生计划以首次招生、再教育、复试等不同方式组织。其中,再教育为企业定向配置专项计划,通过企业组织的推荐和学校审查合格后进入,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的30%。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授课形式包括周末授课和集中授课两种。周末授课多为课堂教学,集中授课则多采用研讨会形式。同时,学校也提供了大量的网络教学资源,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习途径。
教学内容安排包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学生需在规定的学分范围内选修课程,并完成毕业论文。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25000元,总学制4-6年。学校还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奖助政策,包括免学费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教、中国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形式。
总结:中山大学非全日制法学博士招生条件灵活、计划合理,教学安排完善、形式多样,并有丰富的奖助政策,是有志于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优秀专业人士继续深造和提升的理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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