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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博士后招收资格(浙江省博士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31

浙江省博士后招收资格(浙江省博士后政策)



浙江省博士后招收资格

行业资讯浙江省博士后招收资格(浙江省博士后政策)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并于博士毕业后5年内保持博士后流动站资格。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知识和研究经历,在长期博士后研究工作中,研究成果有突出表现,并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咨询等方面取得了较显著成就。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申请人最高可放宽至40岁以下。

2、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填写《浙江省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工作记录等申请材料。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省博士后管理中心。

审查组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查和面试,并综合考虑个人履历、科研成就、研究计划等因素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博士后资格。

3、福利待遇

博士后在后可获得月薪和相关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科研经费等。同时,博士后还可享受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和公派项目的相关政策和优惠。

另外,博士后还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获得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知识,提高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项目期限

博士后后,一般可享受2-3年的科研经费和工资待遇,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任务和项目目标。在项目期满后,博士后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工作或者离开继续其他领域的探索和研究。

总结:浙江省博士后招收资格条件宽松,申请流程简单,福利待遇优厚,对于希望深化学术研究和提高科研能力的博士毕业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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