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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30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行业资讯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意义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是一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它特别适合拥有工作经验,但仍有进一步提升学历需求的中青年人群体。

非全日制博士具有灵活、开放、自主、自律等特点,既有理论研究的深厚功底,又有实践经验和定制化的研究方案。

2、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申请成为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拥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拥有全日制本科学位并有相当于硕士学历的学术水平;

②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在从事专业工作的过程中积淀了比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③拥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自学能力,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独立思考能力;

3、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流程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流程包括以下几步:

①网上报名或到相关招生单位领取报名表;

②提交报名材料,包括学位证、成绩单、工作证明等;

③通过初审,参加入学考试(即学业水平考试和英语水平考试);

④提交开题报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最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总结

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拥有灵活自主的学习环境,适合于中高端人群的升学需求,但报考者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也需要承担更多的学业压力,需要有更强的自觉性、自学能力以及协调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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