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士后基金的申请条件
山东博士后基金旨在支持博士毕业生进行博士后研究,提高其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 申请人需为在国(境)内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 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在同一时期仅限申请一类别博士后岗位。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提交电子版《博士后申请表》;
- 申请人按照不同的类别填写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博士、研究工作证明、论文成果等;
- 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所需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 《山东省博士后申请表》(电子版,已在网上提交);
- 博士和原件及复印件;
- 博士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研究成果,以实物或电子文档形式提供;
- 有关学术和事业单位给予本人支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山东博士后基金的评审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会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评审将依据以下标准:
- 研究内容的前瞻、创新、实用等;
- 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创新;
- 研究计划和预期成果的可行和实现;
- 申请人科研背景和能力;
- 研究团队的科研水平和平台条件等。
山东博士后基金的资助额度和期限
山东博士后基金的资助额度和期限如下:
- 资助期限为2年;
- 资助标准为每年6-10万元;
- 资助额度以实际经费为基础,按成果完成情况进行调整。
山东博士后基金的申请时间
山东博士后基金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8月至10月,具体时间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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