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给予博士后一定来解决住房问题。博士后住房是根据博士后的工作期限和配偶工作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的,申请这个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
博士后在上海的研究工作合同期满,并且在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两年及以上,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并且过去一年没有享受过由本市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同时,博士后与配偶名下没有购买住房,且配偶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拥有上海市工作单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完整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到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然后由人事部门统一提交到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去审核。审批过程需要1-2个月左右,时间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
目前博士后住房标准如下:
如果博士后的住房期满,但此时申请人未满足买房条件,可以申请续租住房。申请材料与首次申请材料基本相同,需要填写续租申请表,并附上最近3个月的租金缴纳证明等。续租申请的审批流程与首次申请相同。每次续租期为2年,期满后可以继续申请续租。
上海博士后住房是一个方便博士后在上海工作期间租房的政策。博士后需要备齐申请材料,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期望获得更为优惠的住房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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