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博士后管理办法》,并提出了博士后住房政策,以进一步吸引优秀博士后人才来广东从事研究工作。博士后住房政策的实行为博士后人才提供了较好的生活基础保障和创新创业环境,具有积极推动高层次科技人才聚集的作用。
博士后住房政策实施以来,吸引了一大批优秀博士后人才到广东省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研究工作。该政策的实质是鼓励博士后人才积极买房置业,提高其生活品质和创新创业环境。其主要特点包括:
该政策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任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国内和国外的博士后。
博士后住房标准为每月1500元,可用于租房、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方面。该按期支付,帮助博士后人才在广东省购置自住房产,增加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住房:
申请博士后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以上是广东博士后住房申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博士后人才来说,租房或购房都是较为常见的住宿方式。而有了博士后住房政策的支持,博士后人才的生活也会受到很大的改善。
同时,广东省还会继续鼓励各类科研机构为博士后人才提供更多生活保障措施,吸引优秀人才留在广东发展。博士后住房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让博士后人才在广东产生更多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创造活跃的创新创业氛围和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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