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3年起实施了“博士后留深计划”,旨在搭建博士后和企业、高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该计划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博士后留深资助申请。
在申请“博士后留深计划”资助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人已在深圳市取得博士后工作证明
- 申请人已结束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取得博士学位
- 申请人已在深圳市工作一年以上
- 申请人所在机构同意其留深并提供有关支持
提交资助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 身份证明材料
- 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后工作证明材料
- 深圳市工作经历证明
-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专利、技术成果、承担项目证明等
- 培养计划:详细说明留深期间的研究方向、计划、成果预期等
博士后留深资助申请采用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需登录“深圳市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szpostdoc.com/)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截止时间是每年的9月底。
审核流程如下:
1.申请材料初审:深圳市博士后管理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第二阶段。
2.专家评审:根据留深计划的方向和重点,由深圳市相关行业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审核确认:专家评审后,深圳市博士后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并以邮件方式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资助。
“博士后留深计划”对留深博士后的资助政策如下:
- 入选者可获得留深期间月度研究生活费人民币7000-12000元不等。
- 入选者所在单位可获得相应的申报科研经费资助。
- 入选者还可享受深圳市博士后公寓专属保障:博士后公寓、客厅、书房等设施免费提供。
博士后留深资助计划是深圳市发展人才、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战略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来说,这是备受期待的机会。但留深计划的申请过程与要求十分严格,要求申请者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申请者需要遵循申请流程和要求,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良好的研究能力。
在“博士后留深计划”的资助下,留深的博士后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展示自己的学术实力并取得更好的发展机会。通过博士后留深计划的提高,深圳正在打造一个更具吸引力的优秀人才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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