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留深工作是一种渐进式的政策,为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博士后是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中坚力量,留住博士后将有助于推动深圳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者需提供个人简介、博士后工作证明、绩效工资证明、深居深发证明等申请材料。
申请者可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并由单位与招才局进行沟通。在提交申请材料前,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关于博士后留深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文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者应注意:
申请获批后,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并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同时,申请者应按照批准文号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回工作单位并顺利开展科研工作。
申请获批后,申请者应注意:
博士后留深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持,为留住优秀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申请者应谨慎填写申请材料,确保真实有效。获批后,应按约定履行协议,完成科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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