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士后资助计划是为了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高水平科研创新、提高北京市在高新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口碑,同时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和成长机会。该计划从经费、项目、组织、评价等方面支持博士后研究工作,使其有更好的条件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
1.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具有独立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能力;
2.申请人应在博士后研究期间内完成博士学位授予程序,且不能超过毕业后6年内;
3.申请人必须有一名北京市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其指导教师或合作单位;
4.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应当符合北京市和国家的战略需求和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5.申请人应当具有较好的科研、学术水平和潜力,并为本领域的国际领先人才或者有成长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6.申请人应当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发展战略和有关管理规定。
1.申请人应该根据《北京市博士后资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如个人简历、承担过的项目和成果、推荐信、合作单位收益及贡献等证明材料;
2.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北京市博士后资助计划申请书》并填写完整;
3.按规定时间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及申请书;
4.经过评审筛选后,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要参加现场答辩,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北京市博士后资助计划的资助方式分为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种形式
。直接资助指的是由北京市教委直接向申请人发放资助款项,用于支持其相关研究工作的开支,申请人需要提交有关材料进行报销;
间接资助是指在审核通过的项目中,由北京市教委与研究单位或企业签订协议,由研究单位或企业实际用款,向申请人提供支持和保障。
北京市博士后资助计划的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经过初审和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可以续聘一年。资助金额根据不同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以及人才梯度和实际经费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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