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博士后公寓是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旨在解决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科研效率。
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公寓需要先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简历和学术成果;
2. 博士后合同或工作证明;
3. 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4. 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还需要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博士后公寓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单位的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审核后提交至上海市博士后管理中心,最终由上海市博士后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公寓的资格要求如下:
1. 已经获得博士学位;
2. 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
3. 已经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且未取得上海市户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4. 未享受其他住房或住房不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上海市博士后公寓的租金按照公寓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住房面积按照家庭人口数计算,单身和夫妻住房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数超过2人的住房标准不超过60平方米。
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公寓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应该在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提交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2. 申请人应该尽早提出住房需求,因为公寓数量有限,提前申请可以提高获得公寓的机会;
3. 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不全会影响审批结果。
上海市博士后公寓是上海市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的住房保障制度,申请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租金和住房面积按照规定计算,注意申请时的材料准备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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