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博士后资助项目。博士后资助项目旨在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助力,通过资金支持和科研项目等方式,提升申请人的科研能力以及科研水平。
1.已经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并加入博士后流动站的人员;
2.现任教师或研究人员在职满两年;
3.40岁以下(含40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女博士后。
1.资助申请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3.有良好的学风和合作精神;
4.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专业的应聘人员要求具有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
5.在博士后研究期间对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1.《内蒙古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申请表》(须由博士后本人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技成果以及科技获奖情况;
3.研究计划,应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
4.经费预算及用途说明,应包括人员费用、科研费用、设备费用等;
5.博士及博士毕业论文复印件;
6.入职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7.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管理部门;
4.经审核通过后,得到资助项目的批准。
一般每年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至6月之间。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的博士后资助项目是一项非常有益的科研资助计划,将协助博士后提升其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使其更好的投入到相关领域的研究当中。申请时需要注意申请材料的准备和规范,以便更好地得到资助项目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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