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士后公租房政策自2017年开始实施,旨在落实“为博士后服务、让博士后有家可住、让博士后安心科研”的宗旨。该政策主要针对在京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申请人提供租住服务。其中,须具备两个条件:在京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由所在单位签订博士后人才引进公寓代管协议的博士后人才,即可享受北京市博士后公租房政策。
申请北京市博士后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在单位所在地安置房屋集中安排期间提交申请,并以学历和科研能力为主要考核条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以参加安置房选房。申请人所在的签约单位需要作为集体单位进行申请,到单位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签发博士后公寓代管协议。
申请成功后,博士后公寓的租金都会由各单位进行支付,博士后的居住期限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定。此外,博士后公寓均为集体宿舍,既满足了住房的需求,又为博士后建立起良好的交流平台。 在博士后公寓住宿期间,住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验房间及内部设施、设备,并建立起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以保证博士后们的居住安全与舒适度。
北京市博士后公租房政策为博士后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同时通过博士后公寓的建设,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科研氛围,有助于博士后们事业更上一层楼。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源互联网,仅供阅读,如有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