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一项资助计划,旨在提供资金支持开展科研合作及国际交流。该基金的申请对象为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博士学位预期证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目的是打破学科、地域、机构等限制,促进国内外优秀青年学者之间的知识交流和科技合作,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化水平。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主持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并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博士学位预期证明;需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协商联合培养方案,且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培养博士后的资质与条件。此外,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并发表论文。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人应当和拟合作的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在研究方向、培养计划和经费分配等方面进行商议,并签订合作协议;向所在单位申请支持或同意其协作,由所在单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交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资助申请(本项目为双向资助),并公示申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支持国内博士后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国际化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支撑。申请人应当合理规划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计划,积极寻找合作机会,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和学术能力,为参与联合培养博士后基金争取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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