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表
山东省教育厅博士后基金是山东省出资设立,为促进博士后站在我省的稳定发展,加强博士后站的建设,提高我省博士后工作质量与水平而设立的一项专项基金。申请山东博士后基金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于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开放申请。
表格内容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 基本情况:姓名、别、民族、出生年月、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邮编
- 学习工作经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职责
- 获奖情况:学术奖项、学术成果、专利荣誉、科研成果等
- 课题计划:研究课题的选题依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预期成果
- 资金预算:详细列出研究经费的用途及预算,包括设备购置、实验耗材、差旅费、出国(境)访问费用等
- 自行收集的材料清单:自行收集的材料清单包括论文、专利、成果展示、实践经历等材料
- 审批人签字:提交申请表时,需要盖上本人及主管单位的公章,并由主管领导、指导教师等审批人签字确认
填写要求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表要求申请人填写清晰、真实、详细、完整,对研究计划需要具体、可行、有针对。填写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 填写中文姓名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规定的姓名格式填写
- 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时,要按照先后时间顺序填写
- 填写获奖情况时,要按照奖项名称、获奖时间、授予单位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 填写课题计划时,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创新、学术价值及产业应用前景等
- 资金预算要详细列出用途及预算,原则上不得支持个人生活费用及不合理开支
提交方式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表需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到组织单位审核。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及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存档,一份交有关部门,由主管领导负责人确保申请表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申请表于截止日期前通过山东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主管领导和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签字。电子版申请材料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申请流程
申请山东博士后基金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 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及必要的材料;
- 提交审核: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
- 审核评定:由组织单位综合审查考评,评选出具有资格者并精选优秀者;
- 公示反馈:通过山东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对人员公示并反馈申请情况;
- 审批发放:依据省财务、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对获得基金者进行资助加以培养。
山东博士后基金申请表是申请人接受资金支持的重要申请材料,填写时需认真仔细,遵循填写要求,做到如实填报、详细清晰。提交材料后要及时关注审核流程,及时进行反馈。只有赢得省的认定,才能获得相应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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