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兼职博士后项目,是在清大制度下实施的一种博士后科研人员培养计划。它是针对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寻求进一步研究经验的人士,具有高等学府研究人员的地位。
1.已获得博士学位。
2.尚未聘请为其他单位博士后科研人员。
3.个人研究计划能与导师研究方向匹配。
4.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后时间在国内外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不超过两年。
1. 联系导师:申请者要通过清大博士后人才信息平台查询导师,并与导师联系,得到其对申请者研究计划的前期审批。
2. 系部审核:申请者申请后,系部要审核其个人资料,匹配个人研究计划与导师科研方向。
3. 清大审核:由清大权威部门审查、决定通过或否决。
4. 聘用:审核通过后,清大会发给申请者聘书并制定聘用安排。
1. 个人简历:涵盖了申请人的学习、科研和工作经历。
2. 研究计划:申请人所提交的个人研究计划应注重前沿、创新和可行。
3. 博士论文:除了正式提交的博士论文,还应附上关于研究素材的论文。
4. 函:至少应提供两封函,人应是博士导师或博士同行。
1.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批复和政策,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应定期告知导师和清大研究计划的进展情况及可能面临的困难。
3. 聘任期间,申请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并刻苦进行科研活动。
4. 清大有权终止聘用博士后,如申请人有精神或行为上的违规而对清大形象造成损失的情况。
1. 福利待遇丰厚:每月薪资由研究所或实验室支付,月薪标准不低于清大博士后最低薪酬标准。
2. 住房优惠:申请人可优先享受国家市级特殊人才公租房和清大租赁房屋的住房政策。
3. 福利保障:申请人可参加清大博士后工作人员医疗人身保险,并可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4. 学术交流:申请人可与清大相关院系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并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等。
清大兼职博士后项目是一项重要的科研人员培养计划,兼职博士后的身份可增强申请者的科研竞争力,拓宽申请者的职业视野,为申请者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创造更多的机会。申请者在申请时要特别注意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充分准备和提供材料。在福利待遇方面,清大为申请者提供了多种优惠和保障,全力支持申请者实现个人科研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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