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福州市内的博士后职位申请者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公租房:
- 申请者需符合《福州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未在福州市拥有房产;
- 居住未满五年;
-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未超过18平方米;
- 家庭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房政策。
申请流程
博士后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福州市人才安居工程申请表》等材料。
-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等相关单位进行申请。
- 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公租房选房流程。
- 选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等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 签订合同:选定房源后,申请人需与房屋提供单位签订公租房合同。
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职位申请者,在公租房租金方面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 租金优惠:享受低于市场价30%的租金优惠;
- 押金减免:享受押金减免政策,可减免首月租金等额押金;
- 停车减免:享受车位租金减免政策。
福州市的公租房政策为博士后提供了舒适、实惠的居住环境,也为优秀的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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