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项目是国家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及其他组织中推行的一项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江苏省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博士后项目工作,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注入新的血液。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委员会负责江苏省博士后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1.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关职称评定要求;
2.经过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招聘并录用,须取得该单位录用意见;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突出的学术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4.至少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论文,或在SCI、EI、SSCI等国际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独立的研究论文;
1.申请人应到江苏省博士后网站进行注册,并填写博士后申请通用表格,提交个人简历等申请材料;
2.所在单位应出具有具体权限单位签署的博士后引进申请表,博士后引进计划,申请人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聘书或录用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委员会审核材料并择机开展评审,评审通过者发放博士后。
1.博士后研究期限暂为两年,期满评估合格可延长一年;
2.江苏省博士后项目按月给予一定的研究,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奖励金;
3.提供科研经费,资助博士后从事独立思考探索研究;
4.对于出现科研“硬骨头”,组织师资力量给予帮助支持;
5.为博士后提供公费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机会。
1.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委员会负责江苏省博士后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博士后认定工作;
2.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内进行博士后工作,通过评审且获得博士后的人员,视同受聘于该单位,但申请人的工资、、等待遇不得低于其本职工作的待遇;
3.博士后人员视同高校研究生,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和研究,可以获得博士生,但不授予博士学位;
4.博士后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纪律、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得进行有损形象、损害利益、违反法律的行为。
江苏省博士后项目为优秀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了独立思考探索研究的机会,通过自主选题,开展科学研究,不断积累和提高个人科研能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时,江苏省博士后项目的实施,也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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