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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请(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

发布时间:2023-07-17

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请(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



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请

博士后课程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申请(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

博士后研究是在取得博士学位之后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的重要方式。河南省博士后研究工作一直得到省委、省的高度重视,为了支持博士后研究的开展,河南省设立了博士后招收经费。

经费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已取得博士学位,未超过35周岁;
  • 能够在博士后研究期间全职从事科研工作;
  • 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经费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递交经费申请:

  • 直接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授权的机构或高校提交申请;
  • 向岗位单位提出直接申请,由岗位单位组织审核后转交省属高校或省直相应科研机构进行遴选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向省属高校或省直相应科研机构提交经费申请,由省属高校或省直相应科研机构组织遴选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经费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研究计划、博士或其它证明文件、个人履历及学术成果简介等。申请人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请材料,确保真实有效。

经费标准

河南省博士后研究经费包括生活和科研经费。其中,生活标准以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科研经费标准包括实验费、差旅费、出版费、会议费等,按照项目需要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经费采取分段分期拨付方式。

经费使用情况和评估

经费使用情况由遴选机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检查和监督,对申请人进行绩效评估。若经费使用情况发现存在违规行为,遴选机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经过博士后研究期间的学习、实践和研究,申请人应当按时完成博士后期间工作计划,并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经遴选机构审核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若结题报告合格,遴选机构将颁发结业,并按规定给予结业。

河南省博士后招收经费的设立,为广大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志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青年才俊提供了一条途径。申请人应当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流程,认真准备和撰写申请材料,并在博士后研究期间按时完成工作计划。这不仅是对自身能力和水平的锻炼,也是为祖国科技发展和繁荣做出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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