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独家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已于近日下发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7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目前,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正在对地方开展相关调研和指导。
《意见》对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精准科学治污。
《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对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以及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意见》明确要求,原则上,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不过,已被纳入A级、B级的工业企业也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或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等,将立即交办地方,责令降为C级。
《意见》中对此有明确表述:“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A级企业全覆盖,B级企业按相当比例抽查,对发现有不符合相应级别要求且问题突出的企业,直接将为C级。”
也就是说,被评为A级并不意味着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就可以高枕无忧,也同样要受到严格的监督抽查。这意味着:一方面实施差异化管控,并不是说要放松监管;另一方面,也表明环保限产政策比以往更讲究精准和公平,避免地方搞环保“一刀切”。
因此,A级企业在环保执行过程中要确保真正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确保环保设施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避免出现因环保设备运行成本高,在环保督查检查时开、督查检查走后关的现象。
事实上,从国家层面提出分类限产,与以往限产政策大为不同,尤其是首次提出了对重点行业不同环保水平的工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的差别化管理。不过,差别化管理并非放松监管。
经济观察网记者发现,《意见》中也特别强调:实施差异化管控,并不意味着监管上的宽、松、软,应通过加强监管,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要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
但钢铁行业也有观点认为,A级企业不限产,会使总体限产效果大打折扣。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限产政策,各地在今冬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将会加大。
7月3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召开的2019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座谈会上,对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严重滞后的城市进行了预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全面修订完善政府和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范填写减排清单,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见效。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一次例行发布会上透露称,今冬生态环境部不会统一组织对工业领域包括钢企进行限产或停产。生态环境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冬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
不过,生态环境部对地方执行分类限产政策也有考虑,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意见》指出,在各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驻点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将工作重点全部转向检查各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重点行业涉气企业未纳入减排清单且正常生产等问题,将统筹纳入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
不仅如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应开展强化监督检查,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受到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企业,可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追究刑事责任。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地方政府也将在参考《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分级管控措施等相关配套文件。生态环境部将汇总审核各地应急减排清单,严格A、B级企业审核规范,对应急减排措施是否可操作等方面进行把关。
而对于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各省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统一明确应急减排措施;也可根据本地相关行业治理水平、管理能力等具体情况,以省市为单位,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
文章转载自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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