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MBA学习网!

服务热线 hotline

010-62750882
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内训 >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培训--财务管理内训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培训--财务管理内训

发布时间:2022-06-21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培训--财务管理内训

授课专家:[俞勤]

授课天数:2天

收费标准:价格面议

开办周期:按需开办,有需要的企业请致电本站客服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培训受训对象:各类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高中级管理层、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如集团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财务经理及其他财务管理人员等。

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培训课程大纲:

一、课程收益

本课程致力于使金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战略高度认识企业的财务风险,并将企业的财务风险与具体的经营环节中的管理与控制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将财务风险管理在本企业落到实处。

本课程将帮助您掌握以风险为导向,对金融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和管理的方法和技能。

二、教学大纲及授课内容

授课主要内容:

财务风险识别

财务风险的分析与衡量

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

结合实际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综合案例分析:

华源集团财务风险分析

格力、美的电器的财务风险管理

授课具体内容:

一、财务风险的识别

1.筹资风险

2.投资风险

3.现金流量风险

4.利率风险

5.汇率风险

6.信用风险

7.涉税风险

二、风险的分析与衡量

1.期望值

2.标准离差、标准离差率

3.风险调整贴现率法

案例1.投资方案的风险分析:某公司投资开发新产品方案。

案例2.投资方案的风险衡量:某投资项目的风险调整贴现率法。

4.财务风险的衡量,还可以用财务杠杆系数

案例3.信达与中宏公司的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与风险衡量。

案例4.财务杠杆效应与负债经营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利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1.财务风险管理的含义

2.财务风险管理的原则

3.财务风险管理策略

(1)财务风险回避策略

(2)财务风险预防策略

(3)财务风险分散策略

案例5.德隆巨人的覆灭。

(4)财务风险转移策略

(5)财务风险接受策略

四、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强制性规范),自行确定财务预警标准(指导性规范),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的适配性、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财务危机预警机制

财务危机的识别—财务危机的形成:内、外部因素及表现

财务危机的识别—主要预警指标

财务危机的识别—危机发生前的早期特征

财务危机的识别—利润构成分析

(二)财务危机预警分析方法

1.定性预警方法:四阶段症状分析法;“异常波动”分析法。

2.定量预警方法

(1)单变量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利息及票据贴现费用判别分析法;“三个月资金周转表”分析法。

(2)多变量分析法:“Z—计分法”。

案例6.Z—计分法模型进行财务危机预警的应用。

五、结合企业实际采取适当的风险策略

1.加强筹资活动的财务风险管理。筹资风险防范要点。

2.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外汇风险防范的要点。

3.加强投资活动的财务风险管理。投资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及防范。

4.加强资金回收环节的财务风险管理,防范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5.加强收益分配环节的财务风险管理,防范收益分配风险。

综合案例分析:

1.华源集团财务风险分析。

2.格力、美的电器的财务风险管理。

三、课程范围

本课程适于各类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高中级管理层、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如集团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财务经理及其他财务管理人员等。

四、培训需要时间

培训需要时间:1天。

【讲师介绍】

俞勤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下属多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管理会计学会。

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客座教授、高级培训师;

国资委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客座教授、高级培训师;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委员会”咨询专家;

2家中央企业财务顾问;3家管理咨询公司顾问。

英国《投资人》杂志自由撰稿人;

1998年至今,为160多家上市公司做财务会计培训、企业内训以及管理咨询。

【部分服务客户】

中石化国际事业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赛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投资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集装箱控股集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中国铁路通讯信号集团公司、中国地质煤炭总局、中国煤炭能源集团公司、中国兵器集团公司北方总公司、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审计署、海关总署、中国民航总局、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中国海洋总局等。

联系我们
Processed in 0.124401 Second , 47 querys.